聚焦城乡融合发展 提升农村消费质量_新闻动态_紫金智库(南京智库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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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城乡融合发展 提升农村消费质量

    更新时间:2026-06-30 09:20:57 编辑:紫金01查看:0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求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大力提振消费,为“十五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关键部署。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多措并举扩大乡村消费”,农村消费是社会结构、社会分层、社会保障、社会流动与数字融入共同作用的过程。提升农村消费质量,本质上是增进农民社会福祉、缩小城乡社会差距、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乡村社会现代化的系统性工程,对于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夯实共同富裕社会基础、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

      当前,我国农村消费市场稳步向好,具备从“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的现实基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达68230亿元,增长4.1%,增速高于城镇0.5个百分点,农村消费市场保持稳健增长。从居民支出看,2025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259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增速高于城镇居民1.6个百分点,显示出农村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升。在政策带动下,农村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等商品销售增速显著高于城市,县乡消费市场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38.7%,成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支撑。

      然而,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是,部分地区农村家庭尽管收入水平持续增长,但在改善型、发展型消费上依然谨慎。这种收入增长与消费提升未能同步匹配的成因之一,在于农村居民在城镇化过程中社会融入相对不足。消费社会学相关研究表明,农村居民消费行为并非单纯的经济选择,而更多是嵌入社会结构、保障预期与数字环境中的社会过程,社会融入状况往往会影响居民风险感知、消费观念与消费能力。

      第一,农村家庭可获得的资源禀赋和公共服务差异,形成农户内部结构性消费差距。东中西部农村在经济禀赋、公共服务、社会资本等方面存在差异,形成明显的消费分层格局。东部农村地区产业基础较好、公共服务更完善、社会观念更开放,农民消费呈现多元化、品质化、享受型特征;中西部农村产业支撑薄弱、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社会网络相对封闭,消费仍以基本生活保障为主,发展型消费与服务消费受限。商业设施、物流体系、市场环境的区域和城乡相对位置差异,进一步放大消费不平等,使农村消费呈现东部升级、中部跟进、西部相对滞后的图景,消费差距本质上是区域社会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资源不匹配的集中体现。

      第二,收入稳定预期与社会保障有待提升,需强化社会风险感知与预防性储蓄行为。农村居民收入以农业经营与务工收入为主,易受自然风险、市场波动与宏观环境影响,收入预期不稳定。这会强化个体与家庭的风险感知,促使居民以高储蓄应对不确定性,抑制即期消费。与此同时,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显著高于城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村60岁、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分别高出城镇7.99和6.61个百分点,但养老、医疗、照护等社会保障覆盖面与保障水平偏低,大病风险、养老压力、照护成本构成农民的主要社会焦虑。此外,以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为代表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可能进一步强化“不敢消费、不愿消费”的社会心态,导致预防性储蓄挤占消费空间,消费潜力难以转化为现实支出。

      第三,新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部分社会群体存在接入障碍。农村商业网点布局不均、物流配送不畅、服务供给不足,本质上是城乡空间结构问题。偏远村庄商超、物流等线下消费载体布局稀疏,在售商品供给品类有限,定价规则不统一,使得农村消费便利性不高。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带来新的消费场景与消费模式,但农村居民数字技能不足、信息素养偏低,使得老年群体与低收入群体难以融入数字消费社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全国互联网普及率为80.1%,农村69.5%,城镇85.11%。数字鸿沟不仅限制消费选择,更可能阻碍社会交往、信息获取与公共服务使用,固化城乡之间的社会差距。

      立足社会结构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核心视角,提升农村消费质量必须超越单纯的经济刺激思路,转向系统性社会建设,以社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资本培育、社会观念重塑推动消费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区域社会协同发展,缩小消费分层与社会差距。农村消费质量的提升应以城乡融合与区域协调破除结构性壁垒,推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资源向中西部与欠发达地区倾斜,构建均等化的社会发展环境。政府应通过建立跨区域产业协作与就业联动机制,引导数字经济、加工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向县域下沉,拓展农村就业空间与增收渠道;完善差异化支持政策,设立农村消费升级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冷链物流、商业网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缩小东中西部农村在消费环境上的差距;实施阶梯式补贴政策,向低收入农村家庭倾斜,降低品质消费门槛,促进消费公平,以社会均衡发展带动消费均衡提升。

      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降低预防性储蓄动机。从社会风险治理角度,农村消费质量的提升应多渠道稳定农村家庭收入来源,发展特色产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多元化业态,增强收入可持续性。政府应强化农民工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推动劳动力有序流动,降低外部冲击对家庭收入的影响;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健全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与照护服务体系,缓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风险;通过可靠的社会安全网,稳定农民未来预期,降低预防性储蓄,从社会心理层面激活消费意愿,实现从“不敢消费”到“敢于消费”的转变。

      三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数字社会融入。农村消费质量的提升应把农村消费基础设施作为重要公共产品,加快农村电网、路网、通信网、物流网提档升级,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打通流通“最后一公里”,优化农村消费物理空间。地方政府应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扩大5G与宽带覆盖,发展农村电商、直播带货、云仓体验等新业态,拓宽消费渠道;开展数字技能与信息素养培训,推进数字化应用适老化改造,帮助老年群体、低技能群体跨越数字鸿沟,实现数字融入与社会包容。

      四是重塑乡村社会消费文化,培育理性健康消费观。农村消费质量的提升应以社会文化建设引导消费观念转型,倡导绿色消费、品质消费、理性消费,破除铺张浪费、人情攀比等传统消费陋习,构建与乡村现代化相适应的文明消费文化。地方政府应关注家庭结构变迁与人口老龄化趋势,发展适老化产品、育儿服务、康养消费等社会刚需供给,培育银发经济、儿童经济、家庭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通过消费文化重塑与社会观念引导,推动农村消费从满足基本生存转向支撑家庭发展、人力资本积累与生活品质提升,实现消费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

      农村消费质量提升,既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既是市场问题更是民生问题。从社会学视角看,消费既是个体选择,更是社会结构、制度安排、文化观念与公共服务共同塑造的社会过程。在城乡融合发展、人口老龄化、数字化转型叠加背景下,提升农村消费质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公平为导向,以结构优化为路径,以权利保障为支撑,通过缩小社会差距、稳定社会预期、促进社会融入、重塑社会文化,系统性破解消费提升的深层约束。这不仅有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激活农村内需潜力,更有助于增进农民社会福祉、促进城乡社会公平、夯实共同富裕基础,为乡村全面振兴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持久而深厚的社会动力。(戴丽华、徐碧茹)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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