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区域创新能力差距扩大、产业同质化竞争突出、绿色发展协同不足、数字经济融合度不高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促进“区域联动发展”。区域联动发展是通过加强区域间联系与协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实现区域优势互补、协同共进的发展模式。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涵盖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高端制造等新型生产要素与新型生产方式,有助于推动资本、技术、人才、数据等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打破孤岛效应,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联动格局。
新质生产力推动区域联动发展的内在逻辑可简单概括为: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引领产业形态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通过产业升级促进要素配置的进一步优化,释放新型生产要素的潜力;依托生产要素的高效流动,深化区域协同发展,打破行政壁垒和市场分割,最终达成区域联动发展的目标,实现共同富裕和高质量增长。
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域联动发展需要促进科技创新“各自为战”“单点突破”转向“协同发展”,解决创新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问题。一是通过对口合作等手段强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技术创新区域与中西部地区的创新对接,加快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区块链技术等新质技术的跨区域流动。二是基于大数据等新质生产要素流动性、外溢性较强的特点,积极构建区域技术转移体系,完善跨区域技术交易市场,平衡区域联动发展中的利益分配关系,促进区域联动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从实践中看,区域合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主要取决于利益分配的公平程度。三是强化产学研的区域协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建设区域产学研合作平台,扩大区域创新资源的共享范围。
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域联动发展需要促进产业升级从“同质化扩张”转向“差异化分工”,重点解决地区间产业结构趋同问题。一是加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区域协同,推动东部地区的传统产业(如纺织、机械)数字化转型经验向中西部转移。二是协调好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区域分工,优化新兴产业(如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的区域布局,制定国家层面的“区域产业链布局规划”。同时在中西部地区培育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高与东部地区产业集群的互补水平,形成“新兴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三是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区域融合,推动东部地区的现代服务业(如金融、物流、研发设计)与中西部地区的制造业融合。
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域联动发展需要促进绿色发展从“地区生态保护”转向“跨区域协同保护”,重点解决区域性的生态矛盾问题。近年来,我国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的环境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各地区之间的生态保护协同水平较低,特别是高海拔地区与低海拔地区、上下游地区之间的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矛盾冲突愈加频繁。“十五五”期间需要利用数字技术,促进跨区域的生态保护,完善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机制。一是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建立跨区域的“生态保护联盟”,扩大绿色发展的合作圈。目前长江经济带正在建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平台”,整合沿江多个省、市的多项生态数据,实现排污许可、环境执法、应急响应的跨省协同,将在很大程度上破解生态治理本位主义、各自为战的治理困境。二是推动绿色产业的区域协同发展,比如东部地区的新能源技术与中西部地区的可再生资源结合,打造“绿色产业集群”。三是建立跨区域的生态产品交易市场,比如长三角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与中西部的生态保护区合作,推动生态产品的跨区域交易。
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域联动发展需要促进数字经济从“局部发展”转向“全域融合”。目前,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的省份有13个,大多分布在东部地区,容易形成技术要素驱动下的区域差距。“十五五”期间,一是要加快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5G、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的区域协同建设。重点加强中西部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字基础设施的“区域全覆盖”。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增加中小城市数字基础设施供给,提高地区互联网接入度,有利于发挥数字技术带来的外部经济效益。未来需要依托“东数西算”工程、“科创飞地”等手段,持续引导东部算力需求向数字化水平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转移,鼓励大数据及数字技术企业等算力需求较大、算法要求较高的组织机构在中西部搭建数据联动的一体化数据中心,形成科技合作网络,促进区域合作联动。二是建立跨区域数据共享平台,减少东部地区新型生产要素流动与转移的成本,推动数据要素在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流动。比如,通过国家数据交易所,推动东部地区的数字技术企业电商数据向中西部农村地区流动,开发适合中西部地区的数字产品,提高中西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域联动发展需要继续完善制度和政策保障。在属地化管理的财税体制下,企业税收征管按照行政区划分,一些地区出于本地财政收入和产业发展机遇的考虑,往往不愿将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在外地,导致数字经济层面出现地方保护现象,这不仅阻碍了资源的跨区域优化配置,还增加了整体经济运行的制度成本,限制了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既包括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这一论述凸显了制度创新在释放新质生产力潜力中的核心地位,要求我们在推动区域联动时,必须打破传统思维定式,通过系统性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新技术和新要素驱动下的区域发展呈现出高度互联、共享协同的新特点,例如数据要素的流动性和网络效应,使得区域间合作变得更加紧密和必要。因此,必须从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入手,结合具体领域的专业制度,构建一个涵盖规划、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的协同保障体系,确保各项措施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例如,通过立法明确区域协同发展的权责界限,建立跨区域协调机制来化解利益冲突。在财政政策方面,应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这些地区的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绿色发展以及数字经济建设,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同时探索税收分成机制改革,激励地方政府支持跨区域项目。在金融政策方面,需要鼓励和放宽金融机构设立区域产业投资基金,为区域协同发展项目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例如,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或绿色债券支持;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协调,确保资金高效利用并防范金融风险。此外,还应注重人才培养和流动政策,支持跨区域知识共享和技术扩散,从而全面提升区域联动发展的整体效能。
“十五五”期间,以新质生产力推动区域联动发展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其核心逻辑是依托科技创新协同、产业升级联动、绿色发展协同和数字经济融合,打破行政与市场壁垒,推动要素跨区域畅通流动,实现区域间优势互补与功能衔接,最终促成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协同增长。(柳建文)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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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质生产力为引擎创新区域联动发展
更新时间:2026-04-24 09:04:03 编辑:紫金01查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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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区域创新能力差距扩大、产业同质化竞争突出、绿色发展协同不足、数字经济融合度不高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促进“区域联动发展”。区域联动发展是通过加强区域间联系与协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实现区域优势互补、协同共进的发展模式。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涵盖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高端制造等新型生产要素与新型生产方式,有助于推动资本、技术、人才、数据等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打破孤岛效应,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联动格局。
新质生产力推动区域联动发展的内在逻辑可简单概括为: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引领产业形态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通过产业升级促进要素配置的进一步优化,释放新型生产要素的潜力;依托生产要素的高效流动,深化区域协同发展,打破行政壁垒和市场分割,最终达成区域联动发展的目标,实现共同富裕和高质量增长。
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域联动发展需要促进科技创新“各自为战”“单点突破”转向“协同发展”,解决创新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问题。一是通过对口合作等手段强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技术创新区域与中西部地区的创新对接,加快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区块链技术等新质技术的跨区域流动。二是基于大数据等新质生产要素流动性、外溢性较强的特点,积极构建区域技术转移体系,完善跨区域技术交易市场,平衡区域联动发展中的利益分配关系,促进区域联动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从实践中看,区域合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主要取决于利益分配的公平程度。三是强化产学研的区域协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建设区域产学研合作平台,扩大区域创新资源的共享范围。
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域联动发展需要促进产业升级从“同质化扩张”转向“差异化分工”,重点解决地区间产业结构趋同问题。一是加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区域协同,推动东部地区的传统产业(如纺织、机械)数字化转型经验向中西部转移。二是协调好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区域分工,优化新兴产业(如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的区域布局,制定国家层面的“区域产业链布局规划”。同时在中西部地区培育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高与东部地区产业集群的互补水平,形成“新兴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三是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区域融合,推动东部地区的现代服务业(如金融、物流、研发设计)与中西部地区的制造业融合。
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域联动发展需要促进绿色发展从“地区生态保护”转向“跨区域协同保护”,重点解决区域性的生态矛盾问题。近年来,我国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的环境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各地区之间的生态保护协同水平较低,特别是高海拔地区与低海拔地区、上下游地区之间的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矛盾冲突愈加频繁。“十五五”期间需要利用数字技术,促进跨区域的生态保护,完善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机制。一是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建立跨区域的“生态保护联盟”,扩大绿色发展的合作圈。目前长江经济带正在建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平台”,整合沿江多个省、市的多项生态数据,实现排污许可、环境执法、应急响应的跨省协同,将在很大程度上破解生态治理本位主义、各自为战的治理困境。二是推动绿色产业的区域协同发展,比如东部地区的新能源技术与中西部地区的可再生资源结合,打造“绿色产业集群”。三是建立跨区域的生态产品交易市场,比如长三角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与中西部的生态保护区合作,推动生态产品的跨区域交易。
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域联动发展需要促进数字经济从“局部发展”转向“全域融合”。目前,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的省份有13个,大多分布在东部地区,容易形成技术要素驱动下的区域差距。“十五五”期间,一是要加快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5G、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的区域协同建设。重点加强中西部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字基础设施的“区域全覆盖”。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增加中小城市数字基础设施供给,提高地区互联网接入度,有利于发挥数字技术带来的外部经济效益。未来需要依托“东数西算”工程、“科创飞地”等手段,持续引导东部算力需求向数字化水平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转移,鼓励大数据及数字技术企业等算力需求较大、算法要求较高的组织机构在中西部搭建数据联动的一体化数据中心,形成科技合作网络,促进区域合作联动。二是建立跨区域数据共享平台,减少东部地区新型生产要素流动与转移的成本,推动数据要素在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流动。比如,通过国家数据交易所,推动东部地区的数字技术企业电商数据向中西部农村地区流动,开发适合中西部地区的数字产品,提高中西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域联动发展需要继续完善制度和政策保障。在属地化管理的财税体制下,企业税收征管按照行政区划分,一些地区出于本地财政收入和产业发展机遇的考虑,往往不愿将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在外地,导致数字经济层面出现地方保护现象,这不仅阻碍了资源的跨区域优化配置,还增加了整体经济运行的制度成本,限制了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既包括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这一论述凸显了制度创新在释放新质生产力潜力中的核心地位,要求我们在推动区域联动时,必须打破传统思维定式,通过系统性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新技术和新要素驱动下的区域发展呈现出高度互联、共享协同的新特点,例如数据要素的流动性和网络效应,使得区域间合作变得更加紧密和必要。因此,必须从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入手,结合具体领域的专业制度,构建一个涵盖规划、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的协同保障体系,确保各项措施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例如,通过立法明确区域协同发展的权责界限,建立跨区域协调机制来化解利益冲突。在财政政策方面,应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这些地区的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绿色发展以及数字经济建设,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同时探索税收分成机制改革,激励地方政府支持跨区域项目。在金融政策方面,需要鼓励和放宽金融机构设立区域产业投资基金,为区域协同发展项目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例如,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或绿色债券支持;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协调,确保资金高效利用并防范金融风险。此外,还应注重人才培养和流动政策,支持跨区域知识共享和技术扩散,从而全面提升区域联动发展的整体效能。
“十五五”期间,以新质生产力推动区域联动发展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其核心逻辑是依托科技创新协同、产业升级联动、绿色发展协同和数字经济融合,打破行政与市场壁垒,推动要素跨区域畅通流动,实现区域间优势互补与功能衔接,最终促成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协同增长。(柳建文)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