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方面提出的重要目标。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无”问题已得到根本性解决,但在实现高质量均衡方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优质资源的配置在区域、城乡之间仍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地区的公共服务政策在标准、资格、待遇和管理上存在差距,难以有效衔接;数字鸿沟、供给方式单一等导致均等化停留在表面。这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和民众的切身获得感。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从“有”向“优”、从“广覆盖”向“高质量”迈进,必须在实践中精准把握并妥善处理好以下几对核心关系,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标准统一与区域差异动态平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既是保障全国范围内服务底线公平、防止地区间差距过大的制度基石,也是实现跨区域制度衔接、人员流动便利的技术前提。在落实国家标准的过程中,必须正视我国巨大的区域发展差距和城乡差异,赋予地方一定的弹性空间,既要在国家标准基础上,通过树立标杆、发布质量指数等方式,引导各地区、各机构在达标基础上“跳一跳、够得着”,形成你追我赶的质量提升氛围,也要允许地方政府根据自身财政承受能力、人口结构变化、地理环境特征等因素,进行差别化、精细化施策,增强公共服务与当地实际需求的适配性,避免削足适履或大水漫灌。对于财力薄弱地区,要通过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确保该地区有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防止因地方财力差异导致基本公共服务缺失。同时,大力倡导机制创新,深化“县管校聘”“医共体”改革,为骨干教师、医师定期轮岗、跨校(院)执教(诊)提供制度保障,有序推进优质人力资源在城乡、区域间流动,将优质资源更高效、更持久地导向薄弱环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整体跃升。
硬件改善与软件升级同步提升。推进“均衡可及”,既要持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这一“骨骼系统”,更要着力提升服务质量与管理效能这一“血肉组织”,实现硬件与软件的有机统一、形神兼备。要以硬件建设引领软件升级,科学规划设施布局,建好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化站等物理空间,重点补齐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及城乡接合部的基础设施短板,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构建城乡一体、区域协同的服务设施网络,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特征、服务半径等要素,实现设施的精准投放,集约建设、资源共享,提升使用效率。为“服务可达”提供物质基础的同时,必须同步推进服务标准、人才队伍、管理机制、服务态度的软件建设。尤其要加强对基层服务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服务便捷度,大力发展“互联网+公共服务”,建设全国或区域性的优质课程、远程医疗、数字图书馆等资源共享平台,让农村学生也能聆听名师授课,让基层患者也能接受专家远程会诊,实现优质资源的“线上覆盖”与“云端共享”。更要以软件创新倒逼硬件优化,通过服务质量监测和群众需求反馈,及时发现设施布局、功能设置等方面的不足,推动硬件设施迭代升级,避免出现“漂亮大楼空荡荡”或“服务冷冰冰”等现象,要实现“形神兼备”。
政府主导与多元协同良性互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体责任,在规划布局、政策制定、财政投入、监督管理和兜底保障上持续发力,科学划定权责边界,完善财政保障机制,特别是在市场不愿投入、社会力量难以覆盖的领域和环节,坚决兜住底线、覆盖全民。这种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资金投入上,更体现在制度设计、质量监管和公平维护上,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不缺位、不失位。但主导不等于包办,面对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的公共服务需求,单靠政府力量难以完全满足。因此,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在公益慈善、社区服务、专业援助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实现政府主导与多元协同的良性互动和有效衔接,则要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项目对接、资源整合、绩效评估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标准,建立公开透明的选择机制和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政社分开、管办分离,为社会力量参与创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特别是在数字化背景下,要以统一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匹配、资源高效配置。
当前纾困与长远建制标本兼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又要着眼长远发展,构建可持续、可迭代的制度体系,实现当前纾困与长远建制的有机统一。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难、就医难、养老难等突出问题,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精准识别、精准施策,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通过推行“直补快办”,为基层和见习岗位人员提供精准就业帮扶,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发展“一刻钟养老服务圈”等方式,切实兜住民生底线。纾困措施在解决突出矛盾的同时,要尽可能与长远制度设计相衔接,避免形成新的路径依赖,通过当前问题的解决,完善政策体系,形成“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良性循环。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问题,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机制,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健全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这些制度建设不仅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更要回答“好不好”“优不优”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稳定性、适应性和自我完善能力,实现当前解困与长远发展的有机统一,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持久动力。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福祉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系统观念,运用辩证思维,在“标准统一与区域差异”“硬件改善与软件升级”“政府主导与多元协同”“当前纾困与长远建制”等多重维度中寻求动态平衡,以制度创新破解结构性矛盾,以资源优化促进公平共享,以质量提升回应民生期待,才能构建起覆盖全民、公平可及、质效兼优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民生根基。(刘永纯)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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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维关系平衡
更新时间:2026-03-27 09:00:36 编辑:紫金01查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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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方面提出的重要目标。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无”问题已得到根本性解决,但在实现高质量均衡方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优质资源的配置在区域、城乡之间仍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地区的公共服务政策在标准、资格、待遇和管理上存在差距,难以有效衔接;数字鸿沟、供给方式单一等导致均等化停留在表面。这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和民众的切身获得感。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从“有”向“优”、从“广覆盖”向“高质量”迈进,必须在实践中精准把握并妥善处理好以下几对核心关系,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标准统一与区域差异动态平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既是保障全国范围内服务底线公平、防止地区间差距过大的制度基石,也是实现跨区域制度衔接、人员流动便利的技术前提。在落实国家标准的过程中,必须正视我国巨大的区域发展差距和城乡差异,赋予地方一定的弹性空间,既要在国家标准基础上,通过树立标杆、发布质量指数等方式,引导各地区、各机构在达标基础上“跳一跳、够得着”,形成你追我赶的质量提升氛围,也要允许地方政府根据自身财政承受能力、人口结构变化、地理环境特征等因素,进行差别化、精细化施策,增强公共服务与当地实际需求的适配性,避免削足适履或大水漫灌。对于财力薄弱地区,要通过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确保该地区有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防止因地方财力差异导致基本公共服务缺失。同时,大力倡导机制创新,深化“县管校聘”“医共体”改革,为骨干教师、医师定期轮岗、跨校(院)执教(诊)提供制度保障,有序推进优质人力资源在城乡、区域间流动,将优质资源更高效、更持久地导向薄弱环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整体跃升。
硬件改善与软件升级同步提升。推进“均衡可及”,既要持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这一“骨骼系统”,更要着力提升服务质量与管理效能这一“血肉组织”,实现硬件与软件的有机统一、形神兼备。要以硬件建设引领软件升级,科学规划设施布局,建好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化站等物理空间,重点补齐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及城乡接合部的基础设施短板,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构建城乡一体、区域协同的服务设施网络,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特征、服务半径等要素,实现设施的精准投放,集约建设、资源共享,提升使用效率。为“服务可达”提供物质基础的同时,必须同步推进服务标准、人才队伍、管理机制、服务态度的软件建设。尤其要加强对基层服务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服务便捷度,大力发展“互联网+公共服务”,建设全国或区域性的优质课程、远程医疗、数字图书馆等资源共享平台,让农村学生也能聆听名师授课,让基层患者也能接受专家远程会诊,实现优质资源的“线上覆盖”与“云端共享”。更要以软件创新倒逼硬件优化,通过服务质量监测和群众需求反馈,及时发现设施布局、功能设置等方面的不足,推动硬件设施迭代升级,避免出现“漂亮大楼空荡荡”或“服务冷冰冰”等现象,要实现“形神兼备”。
政府主导与多元协同良性互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体责任,在规划布局、政策制定、财政投入、监督管理和兜底保障上持续发力,科学划定权责边界,完善财政保障机制,特别是在市场不愿投入、社会力量难以覆盖的领域和环节,坚决兜住底线、覆盖全民。这种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资金投入上,更体现在制度设计、质量监管和公平维护上,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不缺位、不失位。但主导不等于包办,面对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的公共服务需求,单靠政府力量难以完全满足。因此,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在公益慈善、社区服务、专业援助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实现政府主导与多元协同的良性互动和有效衔接,则要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项目对接、资源整合、绩效评估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标准,建立公开透明的选择机制和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政社分开、管办分离,为社会力量参与创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特别是在数字化背景下,要以统一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匹配、资源高效配置。
当前纾困与长远建制标本兼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又要着眼长远发展,构建可持续、可迭代的制度体系,实现当前纾困与长远建制的有机统一。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难、就医难、养老难等突出问题,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精准识别、精准施策,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通过推行“直补快办”,为基层和见习岗位人员提供精准就业帮扶,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发展“一刻钟养老服务圈”等方式,切实兜住民生底线。纾困措施在解决突出矛盾的同时,要尽可能与长远制度设计相衔接,避免形成新的路径依赖,通过当前问题的解决,完善政策体系,形成“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良性循环。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问题,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机制,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健全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这些制度建设不仅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更要回答“好不好”“优不优”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稳定性、适应性和自我完善能力,实现当前解困与长远发展的有机统一,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持久动力。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福祉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系统观念,运用辩证思维,在“标准统一与区域差异”“硬件改善与软件升级”“政府主导与多元协同”“当前纾困与长远建制”等多重维度中寻求动态平衡,以制度创新破解结构性矛盾,以资源优化促进公平共享,以质量提升回应民生期待,才能构建起覆盖全民、公平可及、质效兼优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民生根基。(刘永纯)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