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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多元治理模式

    更新时间:2024-09-05 15:55:14 编辑:小白点击:1

    什么是海外利益保护多元治理模式

    因此,海外利益保护多元治理模式应坚持系统化,战略上各部门政策高度协同、有机衔接;策略上对多元主体的不同关切采取差异化、灵活的合作方案,以实现海外利益保护的最优状态。

    海外利益保护多元治理模式具有必要性,从经济层面来说,在逆全球化的背景下,须秉持平等、互利和开放的多边主义理念,才能打破规则对抗困局。一方面,传统的贸易谈判、双边协定等手段,已无法解决新时期特别是数字贸易时代的难题。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持续疲弱、社会福利低迷,全球投资监管措施已达历史最高峰,一些国家通过扩大自由裁量权的方式限制中国的海外利益存量。因此,单纯的法律攻防战容易被他国理解为不安全行为,伴随着互不信任的增加,可能导致零和博弈。

    综上所述,构建海外利益多元治理模式有两方面优势。一是有利于削弱西方国家运用结构性权力加强对“仆从国”的控制,打破编织孤立中国的全球关系网络的效应。二是有助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与重构,实现由西方中心主义到全球多元主义的转型,向国际社会供给新的国际制度,合理平衡各方权利义务,兼顾安全与发展,体现真正多边主义的力量和优势。

    与西方长期以来通过创制规则扩张自身海外利益的霸权逻辑不同,中国的海外利益多元治理模式的核心在于协商合作,因此需要关注海外利益相关主体——特别是国家之间合作的动因,以及由此形成的政策机制。

    因此,应通过分析不同层面利益相关者的动因,综合运用多维度理论框架评估(如国家战略—国内治理—声誉;国家安全—政治—经济—违反后果等),中国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策略,形成多层次协商合作、共同保护中国海外利益的新机制。例如,在全球层面,通过培养更多的国际公务员,深度参与国际立法及规则修订,借助国际多边机制参与项目,设定国际议题,特别是主动介入未成建制的新领域,增加违反后果。区域层面,参与超大型区域协定,与美国“小院高墙”的圈子形成对冲,增加他国企业“选边站”的法律成本,反制美国时与他国建立评估协调机制,避免反向脱钩。双边层面,推广“小而美”的项目,深入利益融合,契合东道国国内政治与社区平衡等。非国家行为体层面,鼓励海外企业建立自愿行为准则及行业标准,积极发展多元化的非政府组织“走出去”,参与全球议程的设定等。

    总体上看,我们应将海外利益保护制度的设计从“法律攻防战”拓展到“合纵连横”,注重海外利益保护机制中的多边主义理念,将合作、协同的海外利益安全观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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