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国民绿色消费需求日益增加,绿色消费市场不断扩大,绿色产品种类愈加丰富。绿色消费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是绿色发展理念的实践韬略,也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方式。我国目前已出台了如《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等政策,并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但绿色低碳消费仍面临绿色不消费、消费不低碳及低碳不绿色等诸多现实困境,需要在完善绿色消费法律法规、扩大绿色消费产品供给及国民绿色消费意识觉醒上持续发力,以推动绿色消费实现应然之道,向低碳化、数智化和全民化发展。
实践困境
与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绿色消费起步虽晚,但发展迅猛。全国各地积极开展绿色消费行动,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以求在全球化的绿色低碳竞争中超前谋划、占得先机。虽然绿色消费在我国发展迅速,但是也存在一些实践过程中的困境。
为了促进绿色消费的发展,近年来政府制定了多项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和实施建议等宏观政策。如2016年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确定了我国绿色消费的总体要求和主体目标,是我国首个针对绿色消费的统领性文件。2022年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落实了多产业、多领域的绿色消费实践方略。然而,当前微观政策拟定还未完善,经济政策手段未得到充分利用,还未能形成全面覆盖的政策体系。在生产环节,部分企业可能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导和规范,导致生产过程中绿色低碳技术应用不充分,进而影响产品的绿色低碳性能和效率。此外,由于政策体系不完善,监管部门在审核企业产品时存在标准不统一、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使得部分绿色低碳产品无法被充分消化。在循环利用和废弃物处置环节,政策体系的不足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虽然我国已经在垃圾回收方面提出了垃圾分类的具体建议,如《垃圾强制分类的制度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但在多个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基层单位实施目标未能明确,加之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使得绿色低碳产品在废弃后无法得到合理回收、利用,反而加重了环境负担。
在绿色低碳产品的市场监管上,主要存在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的监管体系构建问题。在具体监管方面缺少针对性和灵活性,统一标准下的强制政策可能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应创新绿色消费监管手段,从单一的行政手段转向多元化、精细化的监管方式。例如,通过设立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引导企业主动提升产品绿色性能;建立绿色消费信息披露制度,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真实环保性能;采取激励性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研发和生产绿色低碳产品。而企业层面的绿色低碳产品监管,则更多依赖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行为和市场竞争,也就是当下多方关注的企业ESG。在绿色消费的过程中,作为生产端的企业应强化自律意识,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回收等全过程。在研发投入方面,推动绿色技术创新,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同时,企业还需关注供应链管理,鼓励供应商采用绿色生产方式,从源头把控产品环保性能。然而,仅靠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行为和市场竞争,往往难以确保绿色低碳产品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构建协同高效的绿色低碳产品监管体系,既需要政府创新监管手段来优化政策环境,也需要企业强化其责任行为以提升自身绿色低碳竞争力。
顺应自然、天人合一是我国传统思想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深刻理解,这种理解是建立在发展的自然规律及自然的发展规律上的。这是绿色低碳消费观建立的基础,也是绿色消费在践行过程中不断深化的动力。2023年6月发布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22)》指出,践行绿色消费是表现一般的领域,受访者在环境关注度、绿色产品购买比例上还略显不足。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国民的绿色低碳消费践行度仍有待提高。虽然绿色消费观念已逐渐深入人心,但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仍不够广泛。一方面,部分国民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虽然认识到绿色消费的重要性,但受到价格、便利性等因素的影响,仍倾向于选择非绿色产品。另一方面,国民对绿色低碳消费的认知程度也有待提高。一些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性能、优势以及环保意义等方面的了解不足,导致在购买过程中缺乏明确的导向。
发展出路
一是强化政策的引导性,激发绿色低碳消费的市场需求。在绿色消费的顶层设计上,应继续完善绿色低碳消费政策体系,形成从宏观到微观的全面政策布局。首先,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生产、消费、回收等各个环节,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协同性。同时,吸纳绿色生产及绿色消费各利益相关方的具体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可持续操作的管理方略。其次,需在绿色低碳消费上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部分发达国家对绿色消费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如德国的《循环经济法》、日本的《绿色消费法》,为资源的回收再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我国也应制定此类法规,确定绿色与低碳的具体界限,更有效地指引生产端与消费端更好地落实绿色消费。最后,要确立绿色消费的奖惩政策。区别于传统的、惩罚式的监管政策,建立刚性的规制性政策和柔性的奖励性政策,鼓励有绿色低碳消费行为的个体或组织,提供多项激励举措,进一步激发绿色低碳消费市场的活力。
二是完善市场的规范性,丰富绿色低碳产品的市场供给。通过明确绿色低碳产业的标准和规范,确保企业在投资前充分了解绿色市场的潜在风险和收益,避免盲目投资。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绿色低碳市场的有序竞争。加强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引导企业合理融资。通过设立绿色金融政策导向基金、优惠贷款、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加强对绿色企业的支持。建立与完善绿色消费积分和低碳积分的双重积分制度。利用数智化技术,消费者在购买绿色产品时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通过兑换商品、折扣优惠等方式,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低碳产品,推动绿色消费。低碳积分制度则主要针对企业,鼓励它们采取低碳生产方式,减少碳排放。企业通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等行为,可以获得对应的积分。
三是加强理念的普适性,发挥国民绿色低碳消费的主观能动性。作为消费的理性经济人,人们在选择商品时往往注重性价比、品质、安全性等因素,而绿色产品生产成本较高、科技含量较大,导致产品定价较高,使许多消费者望而却步。要突破这一壁垒,则需要从源头上改变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加强绿色消费理念的普适性,培育国民绿色消费的主观能动性。首先,需加大绿色消费的宣传力度,增强消费者的环保意识。通过媒体、教育、社区活动等多种途径,让消费者充分了解绿色产品的重要性,以及绿色消费对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影响。其次,建立绿色产品认证制度,确保绿色产品的品质和真实性。通过对绿色产品进行严格认证,打击虚假绿色产品,让消费者在购买时能放心选择。再次,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补贴、信贷支持等手段,激励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降低绿色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使消费者在性价比上能看到绿色产品的优势。同时,严格监管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最后,建立一体化绿色低碳消费教育体系,通过系统的环保教育,培养消费者绿色消费的自觉性和判断力,使绿色低碳消费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马勇)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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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绿色低碳消费的困境与出路
更新时间:2025-06-17 09:49:50 编辑:紫金01点击: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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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背景下,国民绿色消费需求日益增加,绿色消费市场不断扩大,绿色产品种类愈加丰富。绿色消费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是绿色发展理念的实践韬略,也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方式。我国目前已出台了如《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等政策,并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但绿色低碳消费仍面临绿色不消费、消费不低碳及低碳不绿色等诸多现实困境,需要在完善绿色消费法律法规、扩大绿色消费产品供给及国民绿色消费意识觉醒上持续发力,以推动绿色消费实现应然之道,向低碳化、数智化和全民化发展。
实践困境
与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绿色消费起步虽晚,但发展迅猛。全国各地积极开展绿色消费行动,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以求在全球化的绿色低碳竞争中超前谋划、占得先机。虽然绿色消费在我国发展迅速,但是也存在一些实践过程中的困境。
为了促进绿色消费的发展,近年来政府制定了多项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和实施建议等宏观政策。如2016年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确定了我国绿色消费的总体要求和主体目标,是我国首个针对绿色消费的统领性文件。2022年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落实了多产业、多领域的绿色消费实践方略。然而,当前微观政策拟定还未完善,经济政策手段未得到充分利用,还未能形成全面覆盖的政策体系。在生产环节,部分企业可能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导和规范,导致生产过程中绿色低碳技术应用不充分,进而影响产品的绿色低碳性能和效率。此外,由于政策体系不完善,监管部门在审核企业产品时存在标准不统一、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使得部分绿色低碳产品无法被充分消化。在循环利用和废弃物处置环节,政策体系的不足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虽然我国已经在垃圾回收方面提出了垃圾分类的具体建议,如《垃圾强制分类的制度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但在多个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基层单位实施目标未能明确,加之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使得绿色低碳产品在废弃后无法得到合理回收、利用,反而加重了环境负担。
在绿色低碳产品的市场监管上,主要存在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的监管体系构建问题。在具体监管方面缺少针对性和灵活性,统一标准下的强制政策可能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应创新绿色消费监管手段,从单一的行政手段转向多元化、精细化的监管方式。例如,通过设立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引导企业主动提升产品绿色性能;建立绿色消费信息披露制度,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真实环保性能;采取激励性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研发和生产绿色低碳产品。而企业层面的绿色低碳产品监管,则更多依赖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行为和市场竞争,也就是当下多方关注的企业ESG。在绿色消费的过程中,作为生产端的企业应强化自律意识,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回收等全过程。在研发投入方面,推动绿色技术创新,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同时,企业还需关注供应链管理,鼓励供应商采用绿色生产方式,从源头把控产品环保性能。然而,仅靠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行为和市场竞争,往往难以确保绿色低碳产品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构建协同高效的绿色低碳产品监管体系,既需要政府创新监管手段来优化政策环境,也需要企业强化其责任行为以提升自身绿色低碳竞争力。
顺应自然、天人合一是我国传统思想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深刻理解,这种理解是建立在发展的自然规律及自然的发展规律上的。这是绿色低碳消费观建立的基础,也是绿色消费在践行过程中不断深化的动力。2023年6月发布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22)》指出,践行绿色消费是表现一般的领域,受访者在环境关注度、绿色产品购买比例上还略显不足。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国民的绿色低碳消费践行度仍有待提高。虽然绿色消费观念已逐渐深入人心,但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仍不够广泛。一方面,部分国民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虽然认识到绿色消费的重要性,但受到价格、便利性等因素的影响,仍倾向于选择非绿色产品。另一方面,国民对绿色低碳消费的认知程度也有待提高。一些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性能、优势以及环保意义等方面的了解不足,导致在购买过程中缺乏明确的导向。
发展出路
一是强化政策的引导性,激发绿色低碳消费的市场需求。在绿色消费的顶层设计上,应继续完善绿色低碳消费政策体系,形成从宏观到微观的全面政策布局。首先,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生产、消费、回收等各个环节,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协同性。同时,吸纳绿色生产及绿色消费各利益相关方的具体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可持续操作的管理方略。其次,需在绿色低碳消费上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部分发达国家对绿色消费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如德国的《循环经济法》、日本的《绿色消费法》,为资源的回收再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我国也应制定此类法规,确定绿色与低碳的具体界限,更有效地指引生产端与消费端更好地落实绿色消费。最后,要确立绿色消费的奖惩政策。区别于传统的、惩罚式的监管政策,建立刚性的规制性政策和柔性的奖励性政策,鼓励有绿色低碳消费行为的个体或组织,提供多项激励举措,进一步激发绿色低碳消费市场的活力。
二是完善市场的规范性,丰富绿色低碳产品的市场供给。通过明确绿色低碳产业的标准和规范,确保企业在投资前充分了解绿色市场的潜在风险和收益,避免盲目投资。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绿色低碳市场的有序竞争。加强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引导企业合理融资。通过设立绿色金融政策导向基金、优惠贷款、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加强对绿色企业的支持。建立与完善绿色消费积分和低碳积分的双重积分制度。利用数智化技术,消费者在购买绿色产品时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通过兑换商品、折扣优惠等方式,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低碳产品,推动绿色消费。低碳积分制度则主要针对企业,鼓励它们采取低碳生产方式,减少碳排放。企业通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等行为,可以获得对应的积分。
三是加强理念的普适性,发挥国民绿色低碳消费的主观能动性。作为消费的理性经济人,人们在选择商品时往往注重性价比、品质、安全性等因素,而绿色产品生产成本较高、科技含量较大,导致产品定价较高,使许多消费者望而却步。要突破这一壁垒,则需要从源头上改变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加强绿色消费理念的普适性,培育国民绿色消费的主观能动性。首先,需加大绿色消费的宣传力度,增强消费者的环保意识。通过媒体、教育、社区活动等多种途径,让消费者充分了解绿色产品的重要性,以及绿色消费对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影响。其次,建立绿色产品认证制度,确保绿色产品的品质和真实性。通过对绿色产品进行严格认证,打击虚假绿色产品,让消费者在购买时能放心选择。再次,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补贴、信贷支持等手段,激励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降低绿色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使消费者在性价比上能看到绿色产品的优势。同时,严格监管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最后,建立一体化绿色低碳消费教育体系,通过系统的环保教育,培养消费者绿色消费的自觉性和判断力,使绿色低碳消费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马勇)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